依照《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拟录取为2016级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考生申报2016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范围
符合《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条件的硕博连读拟录取考生。
二、申报原则
参照《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相关原则进行申报。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都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和二等学业奖学金两个等级,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者,奖励额度为当年学费额度的100%;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者,奖励额度为当年学费额度的50%。学费额度以研究生入学当年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为依据。
四、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符合学校规定条件的硕博连读博士生以录取该类别非定向就业人数为依据按一等奖50%、二等奖50%核定。
五、申报材料
请符合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的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填写《沈阳药科大学2016年硕博连读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如发表SCI请同时报送相关文章复印件,导师签字后和硕士研究生成绩单,于6月23日17:00前交给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请学院辅导员老师填写推荐意见后于24日18:00前统一交到老科研楼503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23986089
联系人:杨亚明、李岩
研招办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