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要求: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外校相关专业。未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为不合格考生,不予调剂。
2、调剂程序(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我处即把考生的考试档案即初试试卷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考生调剂的招生单位):
①所调剂的招生单位向我处发调剂接收函(原件、传真件均可);
②考生本人写出书面调剂申请,交到我办(格式见附件一),外地考生可发送传真;
③交纳24元特快专递费(外地考生可到邮局汇款)。
3、调剂时间 我校于4月8日开始办理校外调剂事宜。
电 话:024—23986089
传 真:024—23986089
汇 款: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110016
联系人:吴海霞 islandwhx@126.com
附件一:
调剂申请
(供本校调剂到外校使用,可手写,可打印)
姓 名
准考证号 10163821
报考专业
外 语:□ 日语 、□英语(分数: )
政 治: 分
业务课一: (分数: )
业务课二: (分数: )
总 分:
本人自愿申请调剂到 ,并申请将2008年硕士入学考试试卷(即考试档案)调到该校。保证不再参加沈阳药科大学的复试及录取,一切后果自负。
考生签名: 此处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联系电话:
200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