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项目及说明
1、住宿费
根据我校研究生日常管理规定,研究生自愿申请入住学校的研究生宿舍。由于我校宿舍资源紧张,需要提前统计外租宿舍数量,以解决2009级硕士研究生的住宿问题。
已被拟录取的2009级硕士研究生,如果入学后需要住宿,请在2009年5月5日前缴纳第一年住宿费:1200元,在收到住宿费后,我处将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入住缴费凭证”,并予以安排宿舍,入学报到时凭“入住缴费凭证”办理住宿手续。未在规定时间缴纳住宿费的,按住宿自理情况处理,入学报到时不再安排宿舍。
2、学费
2009年拟录取的自费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5日前缴纳第一年学费,逾期不缴纳的,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空缺名额,各专业按成绩依次补录。
生物化工、应用化学、企业管理专业8000元/年
药事管理专业10000元/年
其他专业13000元/年
二、缴费方式
1、现金缴纳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3:30)到机关楼一楼缴费室缴纳现金,并领取缴费收据;
2、银行汇款 外地学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缴纳相关费用,填写汇款单时,附言栏注明入学年份及学生姓名,例如:2009级 王小华。
沈阳药科大学帐号:
开户行:建行通汇支行
开户名:沈阳药科大学
帐 号:2100 1530 0080 5926 9025
附 言:2009级 ×××(例如:2009级王小华)
四、核对方式
1、现金缴纳的,把缴费收据的复印件(A4纸)右上角标注年级、姓名、专业后(例如:2009药理王小华),交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老科研楼503室);
2、汇款缴纳的,我处负责到校缴费室领取缴费收据,登记后,入学报到时将收据返还缴费人;
3、我处会及时在网上公布已缴费名单(每日更新),请勿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024-23986089
传 真 024-23986089
联 系 人 侯晶
沈阳药科大学计财处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2009-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