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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09年硕士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09-06-11 09:49:20 【字体:

2009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发放方式如下:
 
1、自取及邮寄
考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可代领,代领人持代领人有效证件),于以下时间地点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将于6月19日以特快专递(EMS)方式按初试网报地址邮寄(本校应届生,一律领取,不予邮寄);
领取时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领取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老科研楼503室)领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2、更改邮寄地址
因各种原因请需要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考生,按以下格式将“更改邮寄地址申请”在6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houjing024@163.com,收到邮件后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无需电话咨询。
更改邮寄地址的申请
专业
姓名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收件人联系电话
 
 
 
 
 
 
 
3、补发调档函
因各种原因未收到“调档函”的同学(本校应届生除外),请按以下格式将“补发调档函的申请”在6月1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houjing024@163.com,收到邮件后会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并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一同寄出,无需电话咨询。
补发调档函的申请
专业
姓名
 
 
 
 
 
邮寄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入住凭证(未缴纳第一年宿舍费的新生无此凭证)。
附:
 

2009级硕士入学须知
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药科大学”,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以外其它地点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市委组织部”,报到时本人带有关材料到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干部科(机关楼四楼)办理。
2、团组织关系
报到后,本人带相关材料到沈阳药科大学校团委(机关楼二楼)办理。
二、办理户口关系
1、新生户口迁移,外省学生户口迁移自愿,辽宁省学生户口不迁移(本人是集体户口的除外);
2、只有新生的户口才能迁移到学校;
3、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和迁往地址。迁往地址:沈阳药科大学或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4、“户口迁移证”上要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
5、录取通知书上的名字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名字要一致。
三、住宿
新生入学报到时,凭研究生处审核第一年宿舍费收据后发放的入住凭证,到宿舍科办理住宿。
新生可自愿购买备品,包括被褥一套、夏凉被1床、床单2条、被罩2条、枕巾1对、被蒙1条、蚊帐1条、枕心、枕套一对等。
四、报到时间:2009年9月5日,具体时间及报到安排,请9月1日登陆我处网站查看相关通知。(www.grs-syphu.com)
五、报到须携材料:录取通知书、最后学历、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六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用于制作宿舍门卡)。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