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主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 招生工作 >> 招生动态 >> 浏览文章

2012年硕博连读报名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2-03-01 17:08:51 【字体: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招收

硕博连读研究生方案

 一、 总 则

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是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理论联系实际,科研创新能力强,确有作为博士生培养前途的优秀硕士生。选拔中贯彻择优选择,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 条 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学习目的明确,有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

2.有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修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课程学习成绩(包括英语成绩)必须有四分之三达到优良( 80 分),并不得有补考课程。硕士英语学位考试成绩一次性通过,且成绩列年级前二分之一( 2010级硕士英语成绩前 1/2 73 分。英语成绩未达到前二分之一的同学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但必须是自筹经费身份)或者在硕士入学后获得过英语免修资格。

3.已经历硕士研究生阶段,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后已有阶段性科研报告,导师通过对其知识与能力的考察已能初步判断其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硕士阶段为自筹经费研究生且培养费没有交齐的同学,补交学费后方可申请硕博连读。

、选拔办法

1.申请人填写《硕博连读登记表》并网上报名;

2.研究生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课程学习成绩及报名资格;

3.申请人在考核委员会上做科研工作报告。考核委员会由分科委员会负责组成,成员中必须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关学科的专家;

4.考核委员会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确定初步名单,报校学位委员会讨论表决,主管校长批准。

四、名额分配

各专业名额分布另行通知。

理科基地班学生按照理科基地班培养方案进行考核,名额不得挪用。

五、学位与学制

1.硕博连读生的总学制一般为五年。

2.硕博连读生直接做博士论文,若在博士论文答辩时,答辩委员会认为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根据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六、报名方式

2010级硕士研究生中拟申请硕博连读的同学于 3 1-3月11登陆博士报名系统填报个人信息,打印网报生成的报名信息简表,核实网报信息无误后本人签字,同时下载并填写硕博连读报名登记表请导师填好指导教师意见。314前将硕博连读登记表一份B5纸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A4纸打印,共五份材料交给各班班长,由班长统一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填写个人鉴定部分和学院意见,315前统一交到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012年博士简章中要求的体检表暂时不用提交,如有需要另行通知。

2012年硕博连读报名通知硕博连读报名登记表(B5).doc(点击下载,B5纸打印,填写内容可以手写、可以打印输出)

★ 报名网址http://218.25.76.134:8080/Struts2/RegisttrationAction_bs_loginmanage.action

 

自行准备硕博连读答辩论文,以备分科答辩使用(论文不用上交研究生处,分科答辩、选拔事宜另行通知)

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硕博连读网报说明:

1.考试方式请选择:硕博连读;

2.硕博连读无需参加考试,网报时学籍学历认证码和考试科目不用填写;

3.网报信息必须与硕博连读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网报时学号栏一定要正确填写学号,以便核对硕士阶段成绩;

5.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在征得所报导师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报名;报校外兼职导师,需请所报导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校外兼职博士生导师招生限额1人(含硕博连读生);

6.网报时间为3 1-3月11,在此期间,可以凭报名号登陆修改、核对报名信息,逾期网站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7.请各位研究生网报时上传电子版一寸照片,禁止从生活照上截图或者用摄像头拍摄

8.考生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失实、作伪,将取消报名资格;

七、工作流程

报名(登陆报名网站、注册账号、填写报名信息、并填写硕博连读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核(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审核成绩、招生办公室审核报名资格)

报名名单及审核结果公示

分科委员会选拔

结果公示

联系电话:23986089

联系人:李岩老师、吴海霞老师

                                                            研究生处

                                                            2012年3月1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