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剂要求:
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外校相关专业。未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为不合格考生,不予调剂。
2、调剂程序:
(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我处即把考生的考试档案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考生调剂的招生单位):
①所调剂的招生单位向我处发调剂接收函(原件、传真件均可);
②考生本人填写书面
2012调剂申请表(由本校调剂到外校).doc(点击下载),交到我办,外地考生可发送传真;
③交纳25元特快专递费(外地考生可到邮局汇款)。
3、调剂时间:
我校于4月5日开始办理校外调剂事宜。
4、联系方式:
电 话:024—23986089
传 真:024—23986089
汇款方式:邮局按地址汇款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研招办(收)
邮 编:110016
5、备注:
我处定期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更新收到的调剂接收函、考生调剂申请、考生考试档案寄出情况的统计,以方便考生查询相关信息,请勿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