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2级硕士研究生通知书和调档函等相关材料将在6月中下旬发放,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注意查看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招生信息栏相关通知,现将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及档案调动的相关手续通知如下:
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药科大学”,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外其它地点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市委组织部”,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带有关材料到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干部科(机关楼四楼)办理。
2、团组织关系
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带相关材料到沈阳药科大学校团委(机关楼二楼)办理。
二、办理户口关系
1、新生户口迁移,外省学生户口迁移自愿,辽宁省学生户口不迁移(本人是集体户口的除外);
2、只有新生的户口才能迁移到学校;
3、请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和迁往地址。迁往地址:沈阳药科大学或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4、“户口迁移证”上要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
5、网报的姓名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要一致。
三、档案邮寄地址
110016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武晓娜 老师收 (电话:024-23986093)
沈阳药科大学研招办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