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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2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博士报考材料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研招办 浏览: 发布时间:2012-06-30 17:39:53 【字体:

我校2012级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现发放2012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博士报考材料。已录取的2012级博士研究生可以将博士报考材料中的硕士学位论文取回,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将报考材料取回。

2012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博士报考材料发放方式如下:

1.自取

本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他人代领:代领人持代领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时间73(周二)上午900—1100

领取地点: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老科研楼503室)

2.邮寄

逾期未领取的,将于73日下午200以特快专递(EMS)方式按初试网报地址邮寄,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3.更改邮寄地址

请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更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考生,将以下格式的申请在73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syphuyz@126.com,收到后邮箱会自动回复,无需电话确认。

 

考生姓名

录取专业

新地址及收件人

新邮编

电话

 

 

 

 

 

 

附:2012级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2012630

 

 

 

附:

2012级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定向或委培生不用办理、本校应届硕士及硕博连读生不用办理)

1、党组织关系

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药科大学”,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外其它地点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市委组织部”,报到后,以学院为单位带有关材料到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干部科(机关楼四楼)办理。

2、团组织关系

报到后,以班级为单位带相关材料到沈阳药科大学校团委(机关楼二楼)办理。

二、办理户口关系(定向或委培生不用办理、本校应届硕士及硕博连读生不用办理)

1、新生户口迁移,外省学生户口迁移自愿,辽宁省学生户口不迁移(本人是集体户口的除外);

2、只有新生的户口才能迁移到学校;

3、请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和迁往地址。迁往地址:沈阳药科大学或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4、“户口迁移证”上要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

5、通知书上的姓名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要一致。

三、考生人事档案

考生本人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事宜(定向或委培生不用办理、本校应届硕士及硕博连读生不用办理

四、住宿

新生入学报到时,凭研究生处审核第一年宿舍费收据后发放的入住凭证,到宿舍科办理住宿。

新生可自愿购买被品,包括被褥一套、夏凉被1床、床单2条、被罩2条、枕巾1对、被蒙1条、蚊帐1条、枕心、枕套一对等。

五、报到时间

报到时间为915(星期六),详细报到安排请9上旬登陆我处网站(www.grs-syphu.com)查看详细流程。报到时须携带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六张、电子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办理宿舍入门卡)。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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