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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方案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4-05-07 13:58:03 【字体: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文件精神,规范和加强对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管理,维护考生利益,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初试成绩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试小组主要通过面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对考生本学科、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实际应用能力进行考核,了解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发展潜力,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复试原则

1.分数线  原则上博士生进入复试的分数标准:外语不低于44分,总分不低于175分;

2.复试名单确定  各专业统考和硕博连读名额分配、统考考生复试名单由各分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导师招生名额  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的名额为3(含硕博连读)/年,跨两个专业招生的导师可增加1个名额,跨三个或三个以上专业招生的导师可增加2个名额;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由各分科委员会协调安排,组成复试组组织实施,复试组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以本学科招生老师为主构成,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复试组负责制定本学科复试方案报研究生处备案,组成各面试小组,面试小组原则上由包括复试考生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5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其中应包括不少于3名教授,设组长1人,并需指定1名秘书负责现场记录。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严格回避复试的全过程。各分科面试组组长作为负责人,认真组织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方案、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包括汉语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专业知识、实验操作等)、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结果应复试后公示告知考生本人。若复试组认为需要对考生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复试组要对复试结果负责。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抽查巡视。

我校2014年拟施行药事管理专业博士生复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具体复试方案由工商管理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已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药事管理学专业复试方案见附件:工商管理学院2014年药事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四、录取原则

1.经工商管理学院申请,研究生处审核,校主管领导批准,我校2014年拟施行药事管理专业博士生复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药事管理专业复试和录取相关事宜按药事管理专业复试工作方案执行,按录取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

2.其他专业博士复试成绩均为合格和不合格,复试合格考生将根据初试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并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复试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复议

如考生对本人的面试过程及录取结果有何疑议,可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明确复议事实和理由,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给予复议申请人书面答复。

六、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七、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工商管理学院2014年药事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沈阳药科大学

研究生处

二○一四年五月七日

 

 

  件:        

   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14年药事管理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1-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博士生录取复试工作的管理,落实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提高我院博士生录取质量,制订本工作方案。

2-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全面考察,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客观评价,注重考生的专业基础水平、综合素质、科研与实践能力;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3-复试重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重点考察学生外语应用能力、专业知识面、综合能力、学科基础知识、科研能力、科研发展潜力、对学科前沿的了解、创新能力,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复试涉及的专业知识包括管理学、经济学、药事管理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5-成立由学院药事管理分科委员会主席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组。该组原则上由5名以上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教授不得少于3名,另设秘书一名。工作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备案。

6-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

7-复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成绩为200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为不少于20分钟。复试包括两部分:A考生抽题回答(10-15分钟);B现场提问回答(5-10分钟)。

8-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工作组成员根据考生复试的综合情况,独立给出分数。评分标准如下:

8-1外语水平 30

8-2 基础知识的广博程度 40                               

8-3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程度30                               

8-4科研与创新能力 40

8-5对本学科前沿的了解与评价20                    

8-6口头语言表达能力15                                   

8-7综合素质 25

9-每名考生的复试成绩按照复试工作组成员评分数的平均值计。出现特别异常情况,复试工作组应合议。

10-考生所得成绩中8-18-7项均应不低于60%(含),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1-按照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排名进入年度规定名额150%的考生,由导师决定录取。

12-复试时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以便核对。

13-复试过程接受校纪委、研究生处等上级机关的巡视和监督。

14-本方案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15-本方案适用于2014年药事管理分科博士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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