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4年统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已基本结束,现将录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2014统考博士拟录取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现将我校2014年统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合格考生名单(见附件一)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22日-5月25日,如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对公示材料有异议者,请尽快与研招办联系。
2.定向就业协议
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请下载《沈阳药科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二),签字盖章后于5月30日前返回(交送、EMS邮寄均可)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3.学费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辽财教[2013]50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将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2014级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不超过10000元/学年•生,具体以省发改委审批文件为准,学费将于开学报到前收取,具体缴费事宜另行网上通知。
4.奖学金、通知书等相关事宜
2014统考博士拟录取非定向就业考生将根据录取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我处将于6月份发放,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网上通知。
附件一:2014统考博士拟录取合格考生名单
附件二:沈阳药科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024-23986089
电子信箱:syphuyz@126.com
通讯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沈阳药科大学89号信箱(邮寄仅限EMS)
研招办 (收) 邮编: 110016
研招办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