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按照《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预登记工作的通知》(辽教助[2015]22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现将2015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预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含研究生)发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由财政部门贴息,毕业后由本人承担本息,且不需担保或抵押的一种信用贷款。
二、贷款额度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额度原则上为学费和住宿费之和,最高限额为每学年12000元。
三、申请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正常缴纳学费、本人有贷款意向的研究生。
四、预登记时间及方式
请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向的研究生填写《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预登记明细表》(见附件),于6月3日前发送至syphuyz@126.com。咨询电话:024-23986089。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预登记明细表
研招办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