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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相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17-11-21 14:49:20 【字体:

我校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报名、材料审核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已进入考核阶段。按照《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稿)》(沈药大研生字[2016]24号)规定,我校2018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工作,要深度考查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分科负责组织实施。现将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报到及考核

(1)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7年11月23日(周四)上午10:00-10:30 南校区(本溪)行政楼235办公室

2017年11月25日(周六)上午08:30-09:00 校本部(沈阳)图书馆五楼综合办公室

(2)携带材料

应届生: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

往届生: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

材料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分科考核。

(3)考核安排

参加考核的考生先与报考导师联系询问确认考核相关要求,按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分科考核方案及安排》(附件1)要求进行考核准备,按各分科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分科考核。

2.录取原则

(1)考核总分数为400分,合格分数线240分;

(2)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各专业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30%。

    附件1: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分科考核方案.xls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43520098,024-43520089

联系人:杨亚明、吴海霞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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