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答辩)安排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和《沈阳药科大学2019年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方案》要求,由各分科组织复试(答辩)工作,现将复试(答辩)安排公布如下(各个分科考核方案如有变化,我们将及时更新)
二、体检要求
凡参加我校普通招考博士考生,须提交二甲(含二甲)以上医院或高校校医院的近期体检报告(体检项目须包括转氨酶和直接胆红素检查、胸透、五官、血压、视力、内外科等,不限格式),并在录取前通过“顺丰快递”邮寄到研究生院。
联 系 人:杨亚明、吴海霞
联系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行政楼235办公室,邮编:117004
联系电话:024-43520098/89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