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现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疑义,可向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电话:024-43520089,邮箱:syphuyz@126.com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