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稿)》(沈药大研生字[2016]24号)规定,我校2020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分科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核事宜
参加考核的考生先与报考导师联系询问确认考核相关要求,按《
2020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分科考核方案.xls》(附件)要求进行考核准备,按各分科要求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分科考核。
2.录取原则
(1)考核总分数为400分,合格分数线240分。
(2)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各专业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博士生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博士招生计划的30%。
(4)所有文章须在在正式录取前(拟2020年6月)刊出或取得DOI号,否则不予以录取。
咨询电话:024-43520089,024-43520098
联系人:杨亚明、吴海霞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