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主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 招生工作 >> 招生动态 >> 浏览文章

关于2020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及通知书领取等事宜

作者: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20-07-22 11:40:28 【字体:

窗体顶端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对我校2020级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进行评定。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0元/生;二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为5000元/生。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如对评选结果有疑义请于7月23日(周四)12:00前给syphuyz@126.com发邮件。

一、 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案

1.直博生

通过直接攻博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第一年全部享受新生一等学业奖学金。

2. 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第一年全部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和二等各占50%,根据录取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申请考核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5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申请考核参评人数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3.硕博连读

(1)硕博连读考生硕士期间按要求发表SCI优先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占用本专业一等奖学金名额;(2)符合(1)以外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以“申请硕博连读答辩成绩*0.6+硕士期间平均学分绩*0.4”奖学金总成绩确定获奖等级。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硕博连读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5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硕博连读参评人数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4.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以录取该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人数为依据,一等和二等各占40%,根据录取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普通招考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4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普通招考入学的非定向专业人数的80%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备注: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专业全日制非定向招生人数为1人时,该生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二、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

    沈阳药科大学2020级博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pdf

三、其它

1. 2020年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评选结果另行通知

2.通知书发放

我校将在完成国家录取检查结果备案工作后以EMS快递方式邮寄录取通知书,具体时间QQ群另行通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