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已经结束,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现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疑义,可向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电话:024-43520089,邮箱:syphuyz@126.com
附件: 沈阳药科大学2021年接收推免生名单(含直博生).pdf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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