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修订研究生导师招生名额的通知
沈药大研字(2007)4号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导师:
随着学校学科建设的不断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水平和质量有了很大的发展,研究生导师队伍得到了充实和提高。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各学科内均衡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07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重新修订研究生导师的招生限额,具体内容如下:
一、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量:硕士生不超过6名(其中公费生不超过4名),博士生不超过4名(包括提前攻博生);硕士生导师每年招生量:硕士生不超过6名(其中公费生不超过4名)。
二、跨两个专业招生的导师,可增加1个名额;跨三个专业招生的导师可增加2个名额。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