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提高我省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辽宁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暂行)。现将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919.46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辽宁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pdf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