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的要求,我校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如确有必要延长学习,需由导师提出申请,学院批准后,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4年,如确有必要延长学习,需由导师提出申请,学院批准后,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现请我校学习年限已满4年但仍未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名单如下),于近期从网上下载《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延期毕业审批表》,经导师、分科、学院审批后,于2010年11月13日之前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逾期仍未提交延期答辩申请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望周知。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2006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必须于2011年6月30日之间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否则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请有关人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研究生处
2010年10月11日
姓名 |
专业 |
晋运环 |
药剂学 |
李可欣 |
药剂学 |
胡婵娟 |
药剂学 |
李磊 |
药剂学 |
徐彩红 |
药剂学 |
郭新红 |
药剂学 |
王元国 |
药剂学 |
蔡颖 |
药剂学 |
张晖芬 |
药物分析学 |
陈思维 |
药理学 |
殷世亮 |
药理学 |
牟艳华 |
药理学 |
董迎旭 |
药理学 |
任旭红 |
药物化学 |
李丹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何汉洲 |
药事管理学 |
周丽娜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祝峥 |
生药学 |
董秀 |
中药药理学 |
潘英妮 |
中药分析学 |
孙苓苓 |
药事管理学 |
李光耀 |
药事管理学 |
魏晶 |
药事管理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