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位办[2008]5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证学位授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学位获得者的合法权益,本着有利于信息公开和提供社会服务的需要,学位办实行“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制度”,并逐步向社会提供学位证书查询服务。为确保信息的正确性,从2010年开始,要求所有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提交“学位信息报送电子表”(下载区下载)。
2011年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需从网上下载《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和相应学位的“学位信息报送电子表”,根据代码手册中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的要求,将信息填到excel表格中,然后将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_硕士/博士/同等学力硕士_学号_姓名.xls”,正式研究生以班为单位汇总,上交到研究生工作秘书处,同等学力硕士直接上交到学位办公室(邮箱yanzhping@126.com)。
注意事项:
“论文题目”须和最终精装本论文一致。
“考生号、获学位日期、学位证书编号、照片、备注”信息不用填写。
在录入学位信息时,各项信息中的数字和字母一律要求用半角字符。
提交的学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且和研究生入学时的信息、毕业(学位)证书核对信息保持一致,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保持一致。除前面提到的五项和根据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要求可不填写的信息外,不得有空项。如因填写的信息不准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填写人承担。
在学位信息查询和填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可电话咨询学位办公室。
联 系 人:严中平老师
联系电话:23986093
学位办公室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