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硕士)
各位导师和硕士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管理,结合学校相关文件和学校具体情况,使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12年9月-2013年1月)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1.提交《硕士答辩申请表》(附件一)。已提交提前毕业申请表的2010级硕士研究生(预计2012年12月份毕业)以及2009级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预计2012年12月份毕业)直接将《硕士答辩申请表》交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
2.药事管理学和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交《学位论文自愿预先检测申请表》(附件二)。根据《关于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的通知》【沈药大研生字(2010)1号】要求,药事管理学和企业管理硕士毕业研究生,需在2012年11月16日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送到图书馆期刊部进行检测[具体要求如下:将拟检测学位论文word文档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命名为:学院名称_硕士_学号_姓名.doc,如“工商管理学院_硕士_200930515_张三.doc”,文档不宜过大,可酌情删除较大图片,原则上要求5M之内)发送至xwlwjc@163.com,主题使用如下格式:学号_姓名_专业_论文题目_导师,并于邮件发送后第2天携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字同意的“学位论文自愿预先检测申请表”2份,到图书馆307室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按要求提交到学位办公室,方可安排下一步答辩工作。
3.有欠费纪录的研究生需缴齐费用后方能办理有关申请(包括学费和宿费)。
4.硕士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最迟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论文答辩须于2012年12月20日前结束,答辩时间晚于12月20日的研究生将参加下学期学位讨论。
二、答辩资格审查及评阅
1.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须从网上下载《教学活动评议表》(附件三),经导师教研室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硕士研究生成绩由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
2.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必须满足的附加条件: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且五分之三科目的成绩达到优良(80分),不得有补考成绩。
3.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可以进行论文评阅程序。
三、组织答辩
1.硕士研究生评阅结束后,由分科确定答辩时间,组织答辩。
2.硕士研究生答辩前需将《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信息表》(附件四)、《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信息表》(附件五)、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上交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四、学位材料存档
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需将下列材料上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
1.将原始记录1份、精装本论文1份、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学位信息电子报送表(附件六&附件七)1份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并领取离校通知单;
2.将精装本论文1本、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网上提交到图书馆;
3.按照离校通知单的其它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最后将离校通知单交研究生处;
4.特别注意:对于需要保密的论文,一定要在论文中做好标记。
六、其它注意事项
毕业生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使用相同照片,均需同时有电子版和冲印版。未拍摄的毕业研究生请自行到新华社图片社及各分社进行图像采集,并将电子版和冲印版的照片交研究生处,以免延误正常毕业、授学位和电子注册。拍照前正确填写照像袋上的各项信息。新华社图片社辽宁分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辽宁高校图像信息中心电话:86896104
研究生处及各学院研究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学位办公室:顾丽娜老师电话:024-23986093
药学院:贾玥老师电话:024-23986370
王健老师电话:024-23986370
中药学院:郑洋老师电话:024-23986462
制药工程学院:张达盼老师电话:024-23986396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王丹老师电话:024-23986703
工商管理学院:高倩老师电话:024-23986543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附件七
学位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