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各位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管理,结合学校相关文件和学校具体情况,使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12年9月-2013年1月)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直接到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导师签字的《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答辩申请表》(附件一);
2.《学位论文自愿预先检测申请表》(附件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在2012年11月15日之前,将学位论文电子版送到图书馆期刊部进行检测[具体要求如下:将拟检测学位论文word文档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命名为:学院名称_硕士_学号_姓名.doc,如“工商管理学院_硕士_200930515_张三.doc”,文档不宜过大,可酌情删除较大图片,原则上要求5M之内)发送至xwlwjc@163.com,主题使用如下格式:学号_姓名_专业_论文题目_导师,并于邮件发送后第2天携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字同意的“学位论文自愿预先检测申请表”2份,到图书馆307室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按要求提交到学位办公室后,方可安排下一步答辩工作。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所在单位提供的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国家外语统考成绩单,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篇以沈阳药科大学名义发表论文原件、复印件或正式接受函原件(包括未发表全文,请按照小五字体、单倍行距密集型排版),学费、答辩费交费收据原件、复印件,研究生成绩单,审核通过后发放同意答辩通知书。
4.持同意答辩通知书、硕士学位论文、实验工作的原始记录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学位申请书(同等学力),答辩委员会表决票5份;
5.在申请答辩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将学位信息电子报送表(附件三&附件四)发送至邮箱gulina54617@163.com。
6.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最迟日期为2012年11月16日, 论文答辩须于2012年12月20日前结束,答辩时间晚于12月20日的研究生将参加下学期学位讨论。
二、论文评阅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可以进行论文评阅程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高校教师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评阅工作由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负责落实,整个评阅过程保密进行。
三、组织答辩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评阅结束后,由分科确定答辩时间,组织答辩。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前需将《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信息表》(附件五)、《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位信息表》(附件六)、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上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
五、学位材料存档
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需将下列材料上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
1.将原始记录1份、精装本论文1份、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并领取离校通知单;
2.将精装本论文1本、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网上提交到图书馆;
3.按照离校通知单的其它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最后将离校通知单交研究生处;
4.特别注意:对于需要保密的论文,一定要在论文中做好标记。
六、其它注意事项
毕业生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使用相同照片,均需同时有电子版和冲印版。未拍摄的毕业研究生请自行到新华社图片社及各分社进行图像采集,并将电子版和冲印版的照片交研究生处,以免延误正常毕业、授学位和电子注册。拍照前正确填写照像袋上的各项信息。新华社图片社辽宁分社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75号,辽宁高校图像信息中心电话:86896104
研究生处及各学院研究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学位办公室:顾丽娜老师电话:024-23986093
药学院:贾玥老师电话:024-23986370
王健老师电话:024-23986370
中药学院:郑洋老师电话:024-23986462
制药工程学院:张达盼老师电话:024-23986396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王丹老师电话:024-23986703
工商管理学院:高倩老师电话:024-23986543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学位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