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2006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总体安排,为了提高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质量,充分发挥中期考核的分流与选拔作用,提高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将我校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调整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期末进行,最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的其它工作仍按《沈阳药科大学中期考核办法(试行)》(沈药大研字[2004]16号)文件要求执行。
本次调整从2006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请各位硕士研究生尽早开展学位论文工作,为中期考核做好准备,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0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