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各位毕业研究生:
现将辽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毕指[2010]19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一),并做如下说明:
1.如有申请者,请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报送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请;
2.报送时,需上交“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附件二)和“沈阳药科大学学位认证申请统计表”(附件三)电子档和文本材料各一份以及申请费;
3.申请日期截止于2010年6月7日,逾期不予办理
4.联系人:严中平 联系电话:23986093
请各单位依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
关于做好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
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doc
附件三:
沈阳药科大学学位认证申请统计表.xls
学位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