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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0-05-31 15:37:02 【字体:

2010年各位毕业研究生:
    现将辽宁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毕指[2010]19号)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一),并做如下说明:
    1.如有申请者,请各学院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报送研究生处学位管理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申请;
    2.报送时,需上交“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附件二)和“沈阳药科大学学位认证申请统计表”(附件三)电子档和文本材料各一份以及申请费;
    3.申请日期截止于2010年6月7日,逾期不予办理
    4.联系人:严中平    联系电话:23986093
    请各单位依据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做好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二: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doc

    附件三: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面向省内应届毕业生开展学位认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沈阳药科大学学位认证申请统计表.xls

学位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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