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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位办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17-11-29 15:51:26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沈药大研字(2004)16号]的有关要求,为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更加合理的促进人才成长,现组织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①2016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②拟申请提前毕业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包括2017级生命基地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准备2019年6月申请毕业答辩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

③拟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4日-12月15日

①研究生本人填写《中期考核登记表》,完成《开题报告》。

②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统计各学科中期考核人员名单和论文题目(此时无需上交考核材料),上报各分科,由分科确定考核小组名单并公布。

2017年12月15日- 12月25日各学科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2018年1月5日前,各学院将中期考核材料上报学位办公室,包括《中期考核登记表》、《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版,纸质版汇总表需要分科签字盖章)以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汇总表》(电子版)。

三、考核委员会组成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由分科确定,由 5 位以上(含 5位)成员组成。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名单由各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考核小组设秘书一人,负责纪录、收集资料、整理等工作。

四、考核内容与标准

思想品德考核:由研究生辅导员结合硕士生(不包括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的平时表现写出评语,并按合格、不合格评定。

科研能力考核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开题报告》(附件2),须就论文选题来源、论文研究方法、论文形式及总体设计等方面以及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进行报告,提请考核小组审查。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1)、《开题报告》(附件2),须就论文选题来源、职业背景、应用价值、论文研究方法、论文形式及总体设计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报告,提请考核小组审查。

3.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附件4)、《开题报告》(附件1),须就论文选题来源、论文研究方法、论文形式及总体设计等方面以及发表文章、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进行报告,提请考核小组审查。

4.各学科可以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式及标准。

五、考核标准

考核小组应综合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和开题报告情况评定成绩,由组长在《中期考核登记表》的“考核小组意见”栏填写开题报告的问题、改进建议和中期考核等级。

中期考核通过的硕士生可以进入撰写硕士论文阶段;有两门次课程成绩不及格、或思想品德不合格、或不适宜继续攻读硕士学位者,本次考核为“不合格”,应中止学习,按肄业处理。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中期考核的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应填写《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附件3),经导师和学科主席同意,于2017年12月15日前报研究生院审批。

附件1:《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2:《开题报告》

附件3:《延期参加中期考核申请表》

附件4:《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5:《中期考核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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