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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12月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18-09-04 09:46:52 【字体:

各位导师和硕士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管理,结合学校相关文件和学校具体情况,使2018年9-12月的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同等学力硕士直接到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答辩时请将以下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并依次排序提交:①《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答辩申请表》、②《学位论文自愿预先检测申请表》、③单位介绍信、④学费收据复印件、⑤学士学位证复印件、⑥发表的学术论文、⑦成绩单、⑧图像采集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同等学力常见问题解答)

审核通过后发放同意答辩通知书。

2.持同意答辩通知书、硕士学位论文、实验工作原始记录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答辩材料。

3.各学院下半年答辩一般从12月10日开始,全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盲审送审时间为10月26日,建议各学员至少在10月20日前申请答辩,以防重复率检测没有通过论文需要修改。

4.本学期校学位委员会预计在2019年1月中旬召开,为确保各分科评定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讨论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各位硕士生能正常获得硕士学位,请大家尽早准备答辩工作。如果因为申请者本人原因不能按时上会讨论学位,责任自负。

二、论文评阅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可以进行论文评阅程序。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的评阅工作由学位办负责落实,整个评阅过程保密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同等学力常见问题解答)

三、组织答辩

1.评阅结束后,由分科确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组织答辩。

2.答辩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需将《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信息表》、学位申请书上交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四、网上信息平台申请

请各位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的学员于2018年12月20日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完成网上答辩申请等工作、提交答辩申请。(2018年9月同等学力答辩QQ群:207350568,请各学员在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后申请加入,以便接收学位授予及学位上报相关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同等学力常见问题解答)

五、学位材料存档

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需将下列材料上交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

1.将原始记录1份、简装本论文1份、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并领取离校通知单;

2.将简装本论文1本、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到图书馆一楼采编室;

3.按照离校通知单的其它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最后将离校通知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

负责老师

办公电话

邮箱地址

办公地点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顾丽娜

43520093

Syykxwb@126.com

行政楼239(南校区)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严中平

曲远芳

43520100

syypyb@126.com

行政楼240(南校区)

药学院

贾 玥

43520500

79417585@qq.com

药学楼327(南校区)

中药学院

郑 洋

23986462

82600190@qq.com

新科研楼720(校本部)

制药工程学院

张达盼

43520200

zhangdapan1987@sina.com

制药楼208(南校区)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王 丹

23986703

99661212@163.com

主楼432(校本部)

工商管理学院

刘金生

23986543

zwddw@163.com

图书馆三楼302(校本部)

无涯学院

梁笑楠

23986165

xiaonan_liang8007@hotmail.com

新科研楼417(校本部)

附件:同等学力硕士申请答辩材料

学位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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