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和硕士研究生: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的管理,结合学校相关文件和学校具体情况,使2018年9-12月的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同等学力硕士直接到学位办公室办理答辩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答辩时请将以下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并依次排序提交:①《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答辩申请表》、②《学位论文自愿预先检测申请表》、③单位介绍信、④学费收据复印件、⑤学士学位证复印件、⑥发表的学术论文、⑦成绩单、⑧图像采集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同等学力常见问题解答)
审核通过后发放同意答辩通知书。
2.持同意答辩通知书、硕士学位论文、实验工作原始记录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答辩材料。
3.各学院下半年答辩一般从12月10日开始,全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盲审送审时间为10月26日,建议各学员至少在10月20日前申请答辩,以防重复率检测没有通过论文需要修改。
4.本学期校学位委员会预计在2019年1月中旬召开,为确保各分科评定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讨论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各位硕士生能正常获得硕士学位,请大家尽早准备答辩工作。如果因为申请者本人原因不能按时上会讨论学位,责任自负。
二、论文评阅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可以进行论文评阅程序。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的评阅工作由学位办负责落实,整个评阅过程保密进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同等学力常见问题解答)
三、组织答辩
1.评阅结束后,由分科确定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组织答辩。
2.答辩前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需将《沈阳药科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信息表》、学位申请书上交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
四、网上信息平台申请
请各位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的学员于2018年12月20日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网上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完成网上答辩申请等工作、提交答辩申请。(2018年9月同等学力答辩QQ群:207350568,请各学员在申请答辩、学位论文盲审通过后申请加入,以便接收学位授予及学位上报相关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同等学力常见问题解答)
五、学位材料存档
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需将下列材料上交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
1.将原始记录1份、简装本论文1份、学位论文电子版1份交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并领取离校通知单;
2.将简装本论文1本、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到图书馆一楼采编室;
3.按照离校通知单的其它要求办理离校手续,最后将离校通知单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 |
负责老师 |
办公电话 |
邮箱地址 |
办公地点 |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
顾丽娜 |
43520093 |
Syykxwb@126.com |
行政楼239(南校区) |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
严中平 曲远芳 |
43520100 |
syypyb@126.com |
行政楼240(南校区) |
药学院 |
贾 玥 |
43520500 |
79417585@qq.com |
药学楼327(南校区) |
中药学院 |
郑 洋 |
23986462 |
82600190@qq.com |
新科研楼720(校本部) |
制药工程学院 |
张达盼 |
43520200 |
zhangdapan1987@sina.com |
制药楼208(南校区)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王 丹 |
23986703 |
99661212@163.com |
主楼432(校本部) |
工商管理学院 |
刘金生 |
23986543 |
zwddw@163.com |
图书馆三楼302(校本部) |
无涯学院 |
梁笑楠 |
23986165 |
xiaonan_liang8007@hotmail.com |
新科研楼417(校本部) |
附件:同等学力硕士申请答辩材料
学位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