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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18-09-04 11:19:43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和《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现将受理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范围

本次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对象为2016、2017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不在本次申请之列;2016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学期毕业(2018年12月),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学年毕业(2019年6月)。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

(一)2017级原生物基地班硕士和2017级原理科基地班博士

1.已修满全部课程,且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察须一次性通过;

2.毕业论文已经开题并进展顺利,且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之日到申请论文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个月);

3.原基地班研究生提前毕业需满足生物基地班或理科基地班培养方案的要求。

(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包括生命基地班硕士)

1.已修满全部学分,且有五分之三科目的成绩达到优良(80分),并不得有补考课程;

2.毕业论文已经开题并进展顺利,且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之日到申请论文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个月);

3.已经撰写完成符合《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且保证在申请答辩前达到学校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

(三)博士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不包括理科基地推免博士)

1.已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课程。《药学进展》课程成绩合格,其它课程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2.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之日到申请论文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个月),毕业论文已经完成初稿;

3.已经撰写完成符合《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且保证在申请答辩前达到学校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

三、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

各学院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为9月3日-9月17日。

四、申请提前毕业的程序和要求

1.本人提交《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2份、发表论文到各学院,由研究生辅导员对其论文进行初审,经导师和学院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于9月17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一份、发表论文情况和excel汇总表各1份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经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发文执行。

2.研究生院将对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资格进行复核。

3.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答辩前研究生处将聘请三位专家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两位为校外专家),其中两位专家评阅成绩在优秀以上(80分以上),才可为其组织答辩,否则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即不能提前毕业。

附件一: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二:提前毕业excel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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