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1月获得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领取时间:2019年4月14日后
领取地点: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行政楼 研究生院239办公室
领取学位证书时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②已刊出的文章
2.2019年1月获得学位的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
①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②已刊出的文章;③离校通知单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