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的要求,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定向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对逾期仍未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答辩,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沈药大研生字〔2008〕28号)第七章第十九条规定,我校缓授学位者应在规定时间(博士生三年)内重新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补充材料和审议学位的申请,否则,按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处理。
现将2019年6月逾期未答辩、逾期未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
学院 |
专业 |
学号 |
性别 |
录取类别 |
入学日期 |
毕业日期 |
备注 |
中药学院 |
中药学 |
2013104 |
男 |
定向 |
20130831 |
|
逾期未答辩 |
工商管理学院 |
药事管理学 |
2013112 |
女 |
定向 |
20130831 |
|
逾期未答辩 |
工商管理学院 |
药事管理学 |
2013116 |
女 |
定向 |
20130831 |
|
逾期未答辩 |
药学院 |
药剂学 |
2010001 |
男 |
定向 |
20100903 |
20160630 |
逾期未申请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