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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19-09-19 10:04:34 【字体:

各学院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和《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前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提前毕业。现将受理硕士、博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范围

本次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对象为2017、2018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2017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学期毕业(2019年12月),2018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学年毕业(2020年6月)。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

(一)2018级原生物基地班硕士和2018级原理科基地班博士

1.已修满全部课程,且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察须一次性通过;

2.毕业论文已经开题并进展顺利,且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之日到申请论文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个月);

3.原基地班研究生提前毕业需满足生物基地班或理科基地班培养方案的要求。

(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包括生命基地班硕士)

1.已修满全部学分,且有五分之三科目的成绩达到优良(80分),并不得有补考课程;

2.毕业论文已经开题并进展顺利,且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之日到申请论文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个月);

3.已经撰写完成符合《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且保证在申请答辩前达到学校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

(三)博士生申请提前毕业条件(不包括理科基地推免博士)

1.已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课程。《药学进展》课程成绩合格,其它课程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

2.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之日到申请论文答辩时间应不少于15个月),毕业论文已经完成初稿;

3.已经撰写完成符合《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且保证在申请答辩前达到学校关于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

三、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

各学院受理提前毕业申请的时间为9月19日-9月26日。

四、申请提前毕业的程序和要求

1.学生本人提交《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及发表文章首页,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进行初审,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于9月27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申请表纸质版及汇总表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研究生院对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的资格进行复核,并聘请三位专家对其学位论文进行匿名评审(两位为校外专家),其中两位专家评阅成绩在优秀以上(80分以上),可为其组织答辩,否则不能进行论文答辩,即不能提前毕业。

联系人:武老师 024-43520093

附件1: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2: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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