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为使我校2019年9-12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答辩及资格审核
1.提交《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至各学院;
2.学院审核欠缴学费及住宿费情况,须无欠费记录;
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成绩,须修满学分、成绩合格;
4.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材料,须符合相关规定;
5.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申请提前毕业硕士研究生(非基地班)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情况,须符合《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提前毕业的暂行规定》。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工商管理学科及药事管理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学院统一提交学位办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低于20%方可申请答辩,检测值大于、等于20%的申请人,论文经修改后,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低于20%方可申请答辩。
待检测论文文档具体要求如下:
论文命名:学院-姓名-学号-硕士.doc。
论文内容:拟检测学位论文word文档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文档不宜过大,可酌情删除较大图片,原则上要求5M之内)。
三、论文评阅
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可以进行论文评阅程序,需要盲审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组织评阅,整个评阅过程保密进行,其余硕士学位论文由各学院组织评阅。须进行盲审的硕士研究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工商管理学科及药事管理学科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院聘请一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评阅结果合格(60分以上)可参加答辩;
2.申请提前毕业的非基地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院聘请三位专家(至少两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其中两位专家评阅结果优秀以上(80分以上)可参加答辩。
本次盲审论文送审时间为2019年10月25日,请研究生于10月24日前按要求提交待审论文电子版至各学院处。论文具体要求如下:目录、中文摘要、英文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中不得出现反映作者、导师的文字内容;论文需要提供PDF电子版,以“专业-学号”命名。
四、组织答辩
1.硕士研究生评阅结束后,由分科确定答辩时间,组织答辩;
2.研究生答辩后三天内需将《沈阳药科大学硕士学位信息表》(word纸质版)、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上交到学院;
3.硕士研究生答辩前需将学位信息电子报送表(excel电子表)提交到学院,由学院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分类汇总上报。该电子报表是上报教育部学位中心的数据,是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及学位认证的依据,所以请大家务必按照《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认真准确地填写,因个人填写失误导致报送教育部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五、学位材料存档
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需提交以下材料,并领取离校通知单并办理离校手续:
1.将原始记录1份、简装本论文1本、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学院,并领取离校通知单;
2.将简装本论文1本、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到图书馆一楼采编室;
3.按照离校通知单的其它要求办理离校手续。
六、其它注意事项
毕业生学历注册、学位数据上报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都必须使用新华社图片社的图像采集照片,未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请尽早到新华社图片社进行图像采集,并于答辩前将电子版和冲印版的照片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免延误正常毕业、授予学位。
研究生院及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联系方式:
单位 |
负责老师 |
办公电话 |
邮箱地址 |
办公地点 |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
武晓娜 |
43520093 |
syphuxwb@126.com |
南校区行政楼239 |
药学院 |
贾 玥 |
43520500 |
79417585@qq.com |
南校区药学楼327 |
中药学院 |
陶丽丽 |
43520700 |
117089358@qq.com |
南校区中药楼C501 |
制药工程学院 |
张达盼 |
43520200 |
zhangdapan1987@sina.com |
南校区制药楼208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王 丹 |
43520900 |
99661212@163.com |
南校区生科院楼S105 |
工商管理学院 |
刘金生 |
23986543 |
zwddw@163.com |
校本部图书馆302 |
无涯创新学院 |
梁笑楠 |
23986165 |
xiaonan_liang8007@hotmail.com |
校本部新科研楼417 |
医疗器械学院 |
代明阳 |
43520350 |
46226922@qq.com |
南校区医疗器械楼418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纪巧玲 |
43520300 |
378374005@qq.com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416 |
附件:硕士申请答辩材料
学位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