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博士毕业生:
为使我校2020年6-8月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博士研究生在申请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学号-博士研究生”命名)提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学位办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低于20%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检测值大于、等于20%的申请人,论文经修改后,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低于20%方可申请答辩。
注意事项:待检测论文电子版仅包含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文档不宜过大,原则上要求5M之内,可酌情删除较大图片。
二、在线提交申请答辩材料及资格审查
博士研究生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中的“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模块提交申请答辩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基本流程如下图所示:
1.填写基本信息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
2.填写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1)申请答辩发表文章的影响因子SCI索引源,以作者投稿时间所在年度公布的影响因子计算,如当年SCI索引源影响因子仍未公布,则以最新版计算。
(2)上传《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及发表文章首页。
注意事项:发表多篇学术文章时,每篇文章需签署一份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同时须将每一篇文章的首页及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合成一个电子文档分别上传;如论文已接收未发表,须将接收函、文章首页及原始稿件导师审核表一并合成上传。
3.填写评阅专家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注意事项:评阅专家共7人,其中至少有3人是外单位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5人,其中至少有1人是外单位专家。
4.研究生自行核实图像采集信息。
注意事项:毕业生学历注册、学位数据上报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都必须使用新华社图片社的图像采集照片,未图像采集的毕业研究生请尽快联系新华社图片社进行图像采集,并于答辩前将电子版和冲印版的照片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组织论文评阅
疫情防控期间可采用电子版评阅表对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件进行评阅,学位办将结合实际情况为各学院搭建线上评阅平台,评阅专家可采用电子签名,后续存档材料可由学院审核打印盖章存档,评阅专家无需补签。博士在论文评阅时,需将发表论文附在学位论文后用于审查相关性。
四、组织答辩
1.学位论文评阅结束后,导师根据综合评阅意见决定是否进行答辩或再修改,如无异议,则可确定答辩时间。
2.可选择线上答辩或线下答辩形式,如采用线上答辩,请参看《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视频会议答辩工作的通知》。
五、学位授予工作
拟定于6月24 —27日期间及8月20—23日期间召开两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学位资格,请各学院及导师合理安排答辩时间。
六、材料存档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答辩后3天内需将相关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上交到学院,由学院审核后上交至相关部门。材料包括:
1.沈阳药科大学博士学位信息表(电子版);
2.学位申请书(纸质版)、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
备注:选择线上答辩的研究生,由学院提供邮寄服务。
3.博士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报表(电子版);
4.原始记录1份、博士论文简装本3本(其中1本送至图书馆采编室)、学位论文电子版。
注意事项:纸质版材料须填写完整并请相关人员签字;“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报表”根据《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填写,是教育部学位网查询及学位认证的依据,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如因个人填写失误导致报送教育部信息有误后果自负。
七、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工作人员
单位 |
负责老师 |
办公电话 |
邮箱地址 |
办公地点 |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
武晓娜 |
43520093 |
syphuxwb@126.com |
南校区行政楼239 |
药学院 |
贾玥 |
43520500 |
79417585@qq.com |
南校区药学楼327 |
中药学院 |
郑洋洋 |
43520700 |
82600190@qq.com |
南校区中药楼C501 |
制药工程学院 |
张达盼 |
43520237 |
52523986@qq.com |
南校区制药楼202 |
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王 丹 |
43520900 |
99661212@qq.com |
南校区生科院楼S105 |
工商管理学院 |
刘金生 |
23986543 |
zwddw@163.com |
校本部图书馆302 |
无涯创新学院 |
梁笑楠 |
23986165 |
xiaonan_liang8007@hotmail.com |
校本部新科研楼417 |
医疗器械学院 |
代明阳 |
43520350 |
46226922@qq.com |
南校区医疗器械楼418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 |
纪巧玲 |
43520300 |
378374005@qq.com |
功能食品与葡萄酒学院416 |
附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相关材料
学位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