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我校决定继续开展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推荐范围: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和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延期毕业的硕士生不参加评选、延期毕业超过1年的博士生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2.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省内同类学科相当水平:
(1)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论文作者在读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取得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或专利情况等),所有成果署名必须为“沈阳药科大学”。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1)文献阅读丰富,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翔实;
(3)论文反映出一定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及学术研究功底与潜力。
四、推荐程序和名额
1.优秀硕士论文:
(1)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由各分科负责,各分科根据答辩结果,推荐15%的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作为初选论文;
(2)通过分科优秀硕士论文初选的毕业研究生预填写“沈阳药科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表”,校学位委员会在9月份根据初选名单,确定沈阳药科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名单。
2.优秀博士论文
优秀博士论文由符合条件的毕业博士研究生和其导师自由申报,各分科根据分配名额进行选拔后,确定初选名单,校学位委员会在9月份根据初选名单,确定沈阳药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3.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报送材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一本
(2)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3)将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推荐表注1)分别装订成册
注:参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表中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2)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3)将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推荐表注1)分别装订成册
注: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表中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
五、报送时间:请各分科于7月10日前将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送交学院办公室,各学院将材料整理后,于7月15日前送研究生处学位办公室,学位办公室将对各分科的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8年6月18日
申报沈阳药科大学2008年优秀硕士博士论文名额分配表 |
专业名称 |
毕业硕士人数 |
名额 |
毕业博士人数 |
名额 |
药物化学 |
68 |
10 |
5 |
1 |
药剂学 |
98 |
15 |
21 |
3 |
生药学 |
22 |
3 |
1 |
1 |
药物分析学 |
58 |
9 |
18 |
3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46 |
7 |
3 |
1 |
药理学 |
35 |
5 |
12 |
2 |
天然药物化学 |
58 |
9 |
18 |
3 |
临床药学 |
6 |
1 |
/ |
/ |
企业管理/药事管理 |
16 |
2 |
8 |
1 |
中药学 |
26 |
4 |
2 |
1 |
应用化学 |
5 |
1 |
/ |
/ |
生物化工 |
5 |
1 |
/ |
/ |
合计 |
443 |
67 |
88 |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