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学位授予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我校决定继续开展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推荐范围: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和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不参加本次评选,延期毕业的硕士生不参加评选、延期毕业超过1年的博士生不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1)研究课题反映本专业及研究方向的特色;
(2)研究课题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学术价值;
(3)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2.在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内、省内同类学科相当水平:
(1)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独特性;
(2)学术观点、结论鲜明、有创新性;
(3)论文作者在读期间及获得学位一年内取得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或专利情况等),所有成果署名必须为“沈阳药科大学”。
3.论文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1)文献阅读丰富,了解本专业研究方向的学术动态;
(2)论证严谨、充分,论据准确、翔实;
(3)论文反映出一定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及学术研究功底与潜力。
四、推荐名额:优秀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由各分科负责,请各位导师及各分科逐级认真评审推荐参加初选的优秀论文,确实保证本单位最优秀的论文参加评审。具体分配名额请参考附件六(“各专业推荐优秀论文初选名额分配表”)。
五、报送材料: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一本
(2)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两份
(3)将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推荐表注1)分别装订成册
(4)作者简况表两份
(5)指导教师简况表两份
注:参加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表中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2)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两份
(3)将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推荐表注1)分别装订成册
(4)作者简况表两份
(5)指导教师简况表两份
注:参加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推荐表中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
六、报送时间:请各分科于9月17日前将上述材料送交研究生处培养学位办公室。
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公室
20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