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提高药事管理专业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工作的通知
遵照学校关于对我校管理类博士论文水平进行研讨和整改的批示意见,药事管理分学科专门召开了会议,对现存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并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 规范和明确论文的要求与标准
一直以来,我校药事管理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标准与纯药学类专业相同,尽管具有总体的指导价值和指导意义,但类似实验设计方面的要求对管理类论文就只能由评阅教师自行参照执行,不够明确、统一和规范。因此,本次整改的首要措施是制定专门针对要是管理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标准。分科以综合性院校管理类专业博士论文标准为参照基础,结合本专业特点及现实状况进行修改,一致通过了本分学科对药事管理博士论文的评阅标准。
2 提升对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小论文的要求水准
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小论文的水平能够较好地反映学位论文的总体水平,或这说提高小论文的水平有助于提升学位论文的总体水平,扩大学校的学术影响。因此,对小论文的质量要求标准的定位很重要。
现行对小论文的要求是在所选定的杂志上公开发表5篇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论文,但杂志的排位情况是动态的,由分科确定具体的杂志不仅工作量大,且因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有失妥当。因此,经讨论,大家达成了一致的意见,那就是通过提高发表论文的杂志的水准来提升小论文的质量。新的杂志目录包括我校的《亚洲社会药学》杂志,以及与投稿时段相应的入围北京大学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的杂志,要求在上述的杂志上发表至少1篇英文的及至少4篇中文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论文。
以上措施从2007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沈阳药科大学企业管理与药事管理分学科
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