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研究生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遴选优质的研究生教学资源,学校决定根据《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实施方案》的标准,启动2014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连续开设3年。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或担任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原则上近三年主讲该课程。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
3.课程内容应体现“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实施方案”的要求(附件3)。
4.能够为课程网站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主讲教师有不少于2个学时的现场教学录像,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各学院组织推荐本单位课程参评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于指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教育科;
2.研究生处负责审核、汇总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3.学校研究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对参评课程进行评审,评选出2014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三、申报材料
1.沈阳药科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
2.佐证材料(提供电子版即可);
3.主讲教师的不少于2学时的教学录像(以光盘形式上报)。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yanzhping@126.com。
材料申报联系人:严中平 曲远芳;联系电话:6100。
四、申报时间安排
1、3月10日—3月20日,各学院组织院内评选;
2、3月21日—3月24日,各学院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汇总申报材料;
3、3月下旬,校研究生课程建设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束后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1.关于上报精品课程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2.2014年度“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表
3.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实施方案
注意:相关附件请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
二Ο一四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