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研室:
请各教研室严格按照本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实际工作量,核实本教研室每位教师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教学酬金,填写研究生教学酬金核实总表及详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一份教研室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研究生处)。报表可到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区下载。
请各学院将各教研室填写后的研究生教学酬金核实表汇总后于12月19日前报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谢谢合作!
研究生处
2014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