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研室:
请各教研室严格按照本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预报本教研室每位教师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教学酬金,填写研究生教学酬金预报总表及详表,一式三份(教研室留存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交研究生处一份)。报表可到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区下载。
请各学院将各教研室填写后的研究生教学酬金预报总表及详表务必于2月27日前报至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
谢谢合作!
研究生处
2014年2月20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