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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选课的几点说明及补充规定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1-09-08 01:06:47 【字体:

一、不同类型研究生课程学习和学分的要求
1.科学学位研究生

类 别
课  程
学  分
备  注
必修课
公共英语
4学分
包括英语视听说、英语翻译与写作两门课程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5学分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专业英语
2学分
 
教学实践
2学分
答辩前由教研室
统一认定
选修课
非必修课
18.5学分
 
合  计
 
30学分
 

2.专业学位研究生

类  别
课  程
学分
备注
必修课
公共英语
4学分
包括英语视听说、英语翻译与写作两门课程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5学分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药学进展
0.5学分
 
选修课
非必修课
20学分
 
专业实践
 
4学分
课程学习完成后
按有关规定实施
合  计
 
32学分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

类  别
课  程
学  分
备  注
必修课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5学分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专业英语
2学分
 
外语
4学分
必须通过国家外语统一考试(报考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结业考试)才能获得相应学分;网上不用选课。
教学实践
2学分
答辩前由研究生处
统一认定
选修课
非必修课
18.5学分
 
合  计
 
30学分
 

 
二、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补充规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过程中,可选修不高于10学分的非本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
三、为便于各位研究生同学及时调整选课,特将选课结束时间调整至9月16日。
四、英语课程设置
1.必修课(公共英语)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英语视听说
2
40
1
英语翻译与写作
2
40
1
2.选修课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开课学期
外教口语*(一)
1
20
1
外教口语*(二)
1
20
2
3.硕士研究生符合有关条件者可申请公共英语(4学分)免修免考,直接获得公共英语的全部学分,成绩按80分计;可自由选修外教口语课程(上下学期均开设)。
 
如有问题可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或向研究生处咨询(电话:23986100,办公地点:老科研楼5五楼505办公室)。
 
研究生处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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