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为加强研究生期末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考试风范,现将我校研究生考试纪律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望广大研究生同学能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顺利通过期末考试。
一、考试要求
1.研究生一律凭研究生证或研究生进修班学员证(唯一有效证件,图书证等均无效)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须有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签字的书面说明,加贴研究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加盖学院公章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研究生进修班学员到研究生处办理。
2.学生需提前1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按照监考教师安排就座,不得擅自变更座位。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
3.学生进入考场后需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连同与考试有关的物品交到考场前面指定位置统一存放。
4.考试开始前检查课桌内、课桌上是否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的内容,如有发现主动请监考教师调换座位或者擦除,否则,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5.闭卷考试中学生不准将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6.考试中不得打小抄、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不得窥视他人试卷;允许使用的文具、计算工具、辞典和资料等不得互相借用。
7.学生在考试时不能离开座位,若有问题,在座位上举手示意,等待监考教师处理。
8.考试中途学生不准离席,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均视为交卷。
9.学生提前上交试卷,需由监考教师清点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
10.考试结束前10分钟不得交卷。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扣放在桌面,原位坐好,待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11.有违反考场纪律者,取消该科考试成绩,随下一年级重修,并视情节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具体参见《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考试纪律暂行规定》。
二、成绩查询
研究生可在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grs-syphu.com)查询期末考试成绩,研究生处不接待个人查阅成绩。
研究生处
201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