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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2-09-19 09:00:28 【字体:

各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各相关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辽宁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2381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12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连续开设3年。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或担任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原则上近三年主讲该课程。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

3.课程内容应体现“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实施方案”的要求(附件3)。

4.能够为课程网站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主讲教师有不少于2个学时的现场教学录像,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加强课程网站的辅助教学。

二、申报、评审程序

1.各学院组织推荐本单位课程参评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于指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教育科;

2.研究生处负责审核、汇总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3.学校研究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对参评课程进行评审,评选出2012年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并在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中推荐参评本年度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

三、申报材料

1.沈阳药科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

2.佐证材料(提供电子版即可);

3.主讲教师的不少于2学时的教学录像(以光盘形式上报)。

请将所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的电子版发送至yanzhping@126.com

材料申报联系人:严中平  曲远芳;联系电话:6100

四、申报时间安排

1920日—929日,各学院组织院内评选;

2108日—1010日,各学院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汇总申报材料;

31011日—12日,校研究生课程建设委员会评审;

41012日—1019日,评选及推荐结果公示一周。

 

附件:1.关于上报精品课程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

      22012年度“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申报表(请在研究生教育网下载)

      3.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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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Ο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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