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2012级《自然辩证法概论》4班上课地点因故全部改为图六教室。
此外,2012级《自然辩证法概论》4班第9周周日(28日)下午5-8节因故调整至第12周周日(11月18日)下午5-8节。
望周知并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处
2012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