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研室:
请各教研室严格按照本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和实际工作量,核实每位教师本学期(2017-2018学年上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及教学酬金,填写研究生教学酬金核实总表及详表(A4纸打印)。同时,根据下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填报2017-2018学年下学期研究生酬金预报表(总表及详表),请于2017年12月29日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报表可在研究生教育网或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下载。
研究生院
2017年12月12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