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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办研究生学生证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09-12-08 16:18:53 【字体:

时间:2009年12月14日、15日(周一、周二)
地点:研究生处502办公室
补办方法:
1、因学生证丢失,乘车区间不改变的,自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2月14日、15日(周一、周二)到研究生处找武老师办理,12月18日(周五)到研究生处领取学生证。
2、因家庭住址变更需要改换乘车区间的,写明申请,附派出所或街道委员会证明,自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2月14日、15日(周一、周二)到研究生处找武老师办理,12月18日(周五)到研究生处领取学生证。
说明:
1、因学生证丢失需要补办的须交30元工本费。
2、需要改换乘车区间的,原因必须为家庭住址变更,其他理由一律不予办理,违者必究。
3、照片上不可有其他钢印,不可用贴纸照代替照片。若盗用他人信息补办学生证,一经发现,将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研究生处
200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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