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使广大毕业生愉快、安全、顺利地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文明离校”教育工作,使学生离校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学校的安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就业办公室的要求,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请于6月21日之前将就业协议书上交到就业办公室;考取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研究生请于6月21日之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相关手续上交到就业办公室,以便办理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研究生6月21日下午2:00在新一召开就业代理说明和办理会用人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的研究生,可办理就业代理或返回生源地,办理具体通知请关注就业信息网。若没有办理就业代理手续,学校将毕业生档案户口将转回生源地。(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学院要在6月25日以前做好研究生答辩和学位材料的归档工作,以保证毕业生于7月2日办理离校。所有毕业研究生都必须办理离校手续(包括在职博士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毕业人员)。
三、毕业研究生于7月1日10:00-12:00在本楼值班室办理退门禁卡手续,在7月2、3、4日可办理退钥匙和钥匙押金手续,7月4日晚12:00点前彻底离校;毕业研究生自行到食堂四楼办理饭卡退卡手续。
四、做好毕业研究生的健康检查工作(本校在职人员不参加体检),研究生在6月21日早上6:00-7:00空腹到校医院(校内)进行血液检查,21日早上8:30-11:00进行常规检查(透视在校外,其他在校内检查),血液检查前请携带体检费60元,直接交给体检医生。
五、要认真组织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研究生将在6月下旬到各部门办理组织关系和其他离校手续。(党员先到学院组织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再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党员关系,团员到校团委办理团关系,其余人员不用办理组织关系。)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请于7月2日上午10:00-11:00到各学院办公室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于7月2日下午3:00-5:00到研究生处持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领取。
六、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为7月1日下午2:30,
地点:学校俱乐部。
学位获得者可邀请亲友到场观礼。
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在操场合影留念。
请各位研究生按班级于6月29日下午3:00-5:00到学位办公室借学位服,每件学位服收取押金100元,正式硕士研究生按班为单位收齐押金后,到研究生处统一领取;学位授予仪式时,须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二)要求的着装规范穿戴好学位服,准时参加;7月2日上午9:00-11:00,归还学位服。
八、毕业照相时间为22日上午9:30,毕业研究生必须准时参加,请毕业研究生邀请研究生导师参加。
九、各学院于6月25日上午8:30-11:30按班级安排人将毕业硕士研究生证收齐,到研究生处注销,注销后返还学生留作纪念。
十、6月30日至7月2日期间,可办理行李托运手续,由学校统一安排的邮政、物流公司和铁路三种方式办理,学生自行联系的物流公司不能进入学校。
十一、以上事宜,请及时关注网上及学院通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一:2010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学位服着装规范
研究生处
2010年6月10日
附件一:
2010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
星期 |
内容 |
地点 |
部门 |
6.21 |
一 |
早上6:00-7:00空腹抽血 |
校医院 |
校医院 |
早上8:30-11:00常规体检 |
6.22 |
二 |
上午9:30照像 |
操 场 |
校办等 |
6.25 |
五 |
上午8:30-11:30退研究生证 |
老科研楼502 |
研究生处 |
6.29 |
二 |
下午3:00-5:00借学位服 |
学位办公室 |
研究生处 |
7.1 |
四 |
下午2:30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
俱乐部 |
校 办
研究生处 |
7.2 |
五 |
上午10:00-11:00领取户口和报到证 |
各院办 |
学生处
研究生处
各学院 |
7.2 |
五 |
上午9:00-11:00,归还学位服 |
学位办公室 |
研究生处 |
7.2 |
五 |
下午3:00-5:00领取学位证、毕业证 |
学位办公室 |
研究生处 |
6.30-7.2 |
三-五 |
可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
体育馆 |
校办
学生处
研究生处
保卫处
各学院 |
附件二:
学位服着装规范
学位服是学位的有形的、可见的标志之一。实行学位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知识和人才,有利于激发攻读学位者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国际交流。
实行学位服,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工作。学位服只限于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场合穿着使用,不得滥用。
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
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授予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三、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
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深、素色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