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研室、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沈药大教务字〔2012〕6号)及学校教学工作的需要,学校将在2013-2014学年上学期继续开展博士生助教聘任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及条件
	1.2012、2011级非定向或自筹经费的博士研究生。
	2.热爱教学工作,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熟练的实验技能,能够认真履行助教职责。
	3.学业情况良好,无课程不及格成绩。
	4.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正常并经导师同意。
	二、报名和录用
	1.岗位聘任信息将在沈阳药科大学教务处网页“教学公告”和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最新动态”上公布。
	2.有意担任“博士生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先下载《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生助教岗位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将表格信息填写至“助教导师意见”一栏止,交给岗位招聘所在学院教学秘书老师,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面试考核并决定是否录用。
	3.博士生助教被学院考核通过后,请学院统一将“申请表”中“主讲教师(课程负责人)意见”、“设岗学院意见”两栏填写完整后,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将会同研究生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聘任。
	三、岗位聘任信息
	
		
			| 
					课程名称 | 
					聘任单位 | 
					岗位职责 | 
					主讲教师 | 
					助教人数 | 
					周工作学时数 | 
		
			| 
					分析化学实验 | 
					药学院 | 
					指导“分析化学”实验 | 
					熊志立 | 
					8 | 
					16 | 
		
			| 
					药物合成 
					反应实验 | 
					制药工程 
					学院 | 
					指导“药物合成反应”实验 | 
					王钝 | 
					1 | 
					12 | 
		
			| 
					药物化学实验 | 
					制药工程 
					学院 | 
					指导“药物化学” 
					实验 | 
					许佑君,赵冬梅,赵燕芳 | 
					3 | 
					4 | 
	
	四、申请时间及聘任时间
	申请时间为2013年6月7日-14日,各学院考核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如有问题,请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刘建巍;联系电话:23986061。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生助教岗位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