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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及注册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3-08-28 14:45:30 【字体:

2011级、2012级及部分延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收费和注册规定,博士、硕士研究生需在新学年开学规定日期缴纳当年学费和住宿费并进行注册,现将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学费:

1公费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研究生无需缴纳学费。

2自费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缴纳当年学费,凭缴费收据原件于99日——918日工作时间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进行注册。

二、住宿费:

请住校同学99日——918工作时间(下午330以前)到机关楼一楼缴费室缴纳,并领取缴费收据,凭收据原件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进行注册。住宿费每年1200元。

三、缴费方式及学费标准

1、缴费方式:

1)现金缴纳(可到收费室刷银联卡)。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下午330以前)到机关楼一楼缴费室缴纳现金(可刷卡),并领取缴费收据;

2)银行汇款。外地实习、实验学生可以通过银行汇款缴纳相关费用,填写汇款单时,附言栏注明学号及学生姓名,请勿填写家长姓名。

沈阳药科大学帐号:

开户行:建行通汇支行

开户名:沈阳药科大学

  号:2100 1530 0080 5250 1216

  言:学号xxxx,姓名xxxx(例如:201130666,王晓明)

特别强调:宿舍费不可汇款,建议在校学生采用刷卡缴费方式。

2、各专业学费标准:硕士研究生——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环境化工、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8000/年;药事管理学专业、药学专业学位(药事管理学研究方向):10000/年;其他专业(包括专业学位硕士)13000/年。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均为16000/年。

四、对于拖欠学费和住宿费的事项说明:

1、对于欠费的学生,学校和学院不予注册,超过注册期限两周内没有按时注册的,依据《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视为自动退学,学校将取消其学籍。

2、对于恶意拖欠学费和宿舍费者,将其名单在各主要楼下宣传栏内公示,不允许选课,不允许参加中期考核,取消其参评各种优秀奖项的资格,公费学生停发助学金。

3、违反学校规定者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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