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确保寒假期间研究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加强学生安全工作文件的精神,请各学院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2011年1月17日至2月25日)研究生的安全工作。对因科研工作等原因需要留校的研究生,各单位要加强留校研究生的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
要对全体研究生特别是留校学习、做实验的学生做好安全教育,除了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外,要特别注意加强交通、消防、实验等事项的安全教育,提高研究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首要责任人的作用,要及时提醒研究生导师在寒假期间对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确保全体师生过上一个平安、快乐、文明、祥和、健康、有益的春节。
二、主动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各学院要主动做好研究生的安全检查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请各学院放假前督促研究生做好宿舍的生活卫生、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研究生在完成自查后,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研究生干部进行复查。在检查过程中,将发现的学生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汇总,汇报给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处理问题。对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同学要予以批评教育,严重违反相关规定者给予纪律处分。
三、1月15日前各班班长统计好春节期间(2月2日——2月9日)不回家同学名单及具体联系方式,经导师签字同意,核实无误后报至各学院,学院汇总后于1月17日用excel表格报至研究生处。学校对春节期间留校的研究生同学发放补助,请同学们于2月2日下午3:00——4:00期间持学生证到研究生处502办公室领取,过期不候。(备注:辽宁省内的研究生和定向、委培、已婚研究生不发放补助)
四、寒假期间研究生处值班电话以及值班安排见研究生处网页。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顺祝全体师生寒假快乐!阖家欢乐!
研究生处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