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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关于补办研究生证的通知

作者:学生管理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17-12-14 13:52:08 【字体:

南校区补办时间:2017年12月18日(周一)

校本部补办时间:2017年12月19日(周二)

领取时间:2017年12月21日(周四)

地点:南校区行政楼239办公室,校本部图书馆五楼综合办公室

补办方法:

1、因学生证丢失,乘车区间不改变的,自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研究生院办理,须交30元工本费。

2、因家庭住址变更需要改换乘车区间的,写明申请,附派出所或街道委员会证明,自带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研究生院办理,无须交工本费。

3、火车购票优惠磁卡另行购买,7元一张,请自备零钱。

说明:

1、需要改换乘车区间的,原因必须为家庭住址变更,其他理由一律不予办理,违者必究,有弄虚作假者经查证通报至导师。

2、照片上不可有其他钢印,不可用贴纸照代替照片。研究生院系统审核个人信息,若盗用他人信息补办学生证,一经发现,将给与相应纪律处分。

3、研究生证外壳破损可免费领取新外壳。

4、研究生院不受理火车购票优惠磁卡充磁事宜,如因消磁原因购买磁卡,需持研究生证本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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